美颁乳房重建法令 保障乳腺癌患者权利

许多乳癌病人因为不了解做了乳房整容手术,所以她们害怕做乳房整形手术。如果能提前通知病人做乳腺癌手术,就能避免这样的事情。为此,美国颁布了旨在保护乳腺癌病人部分利益的2012年《乳腺癌患者教育法》。PRMA整形手术是美国得克萨斯州乳房再造的实践基地,它在2012年发布了《乳腺癌患者教育法》。美颁布乳房再造法案美国整形外科医生PRMA最近宣布,它支持并督促国会在2012《乳腺癌患者教育法》(也称为SB3628法)中通过该法案。这项议案是由罗伊·布朗特(RayBront)所写,旨在改善公众卫生服务法,让人们了解乳腺癌术后乳房重建的相关知识,尤其是让那些接受了乳房重建和其它医疗保障方案的乳癌病人。而在今夏出台的HR5937类似的议案已经被推荐给了健康,教育,劳工和退休金委员会。这些机构被称作“众议院卫生专责委员会”。美国癌症学会的数据显示,每年约有207090例乳腺癌患者被确诊。70%的病人在接受了乳房切除或者是肿瘤切除之后,并未被告知可以进行乳房再造。因为不清楚自己是否能做出这样的决定,所以大部分的乳癌病人都害怕接受外科手术,而且很多时候,这是可以避免的。SB3628会要求医务工作者为乳癌病人提供有关乳癌的知识,告诉他们可以进行乳房重建。这项议案将向乳腺癌病人提供以下信息:在手术后,可以进行乳房重建;联邦政府和私营医疗项目包括了乳房再造和整形。患者有权选择自己的义肢种类、重新照顾,其中包括必要的照顾,而手术医师则要对他们进行乳房再造。患者可以选择乳房再造的时机,可能是在一次乳房切除术之后,也可能是在做完乳房切除术之后,或者是做完了全部的乳腺癌。联邦法规规定,保险公司要把乳房再造列入保险范畴。其中,GAP皮瓣、DIEP皮瓣、SIEATUG皮瓣、腹直肌皮瓣、乳房假体等。编辑寄语:的确,因为对乳房整形等方面的了解不多,所以乳癌病人都会害怕做手术,《乳腺癌患者教育法》的规定,需要医护人员进行乳癌的宣传,相信会收到很好的效果。